離婚起訴書應具備哪些內容 如何正確遞交法院?


離婚起訴書應具備哪些內容 如何正確遞交法院?

文章插圖
1、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資料
2、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3、遞交法院
方法/步驟
  • 【離婚起訴書應具備哪些內容 如何正確遞交法院?】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資料: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 。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
  • 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 , 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 , 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 , 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 , 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 。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 , 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
  • 遞交法院: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書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 。再加上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等材料一起遞交到法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