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備用電源工作時間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備用電源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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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消防備用電源在正常監視狀態下要能工作8小時,在報警狀態下工作30分鐘 。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備用電源工作時間】火災報警控制器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心臟,可向探測器供電,用來接收火災信號并啟動火災報警裝置 。該設備也可用來指示著火部位和記錄有關信息 。能通過火警發送裝置啟動火災報警信號或通過自動消防滅火控制裝置啟動自動滅火設備和消防聯動控制設備 。自動的監視系統的正確運行和對特定故障給出聲、光報警 。火災報警控制器按監控區域分可分為區域型和集中型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 。區域報警控制器是負責對一個報警區域進行火災監測的自動工作裝置 。一個報警區域包括很多個探測區域(或稱探測部位) 。一個探測區域可有一個或幾個探測器進行火災監測,同一個探測區域的若干個探測器是互相并聯的 , 共同占用一個部位編號,同一個探測區域允許并聯的探測器數量視產品型號不同而有所不同,少則五、六個,多則二三十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