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抖音授權的后果,抖音對騰訊的沖擊有多大

【解除抖音授權的后果,抖音對騰訊的沖擊有多大】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近日有用戶反映無法用微信授權的方式登錄抖音,截止至1月23日中午,采訪人員發稿時該功能仍未恢復 。抖音短視頻官方說明則指出 , “1月22日晚19時,抖音接到大量用戶反饋稱,新用戶無法正常以微信授權的方式登錄、使用抖音 。”
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應該不是技術故障,而是人為因素”,“此舉凸顯出互聯網公司競爭越來越激烈,各種競爭手段層出不窮 。但是 , 這種明爭暗斗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用戶的利益 。”
本人今天上午也就該事件接受了媒體采訪,認為如果該事件的發生確為騰訊公司單方采取的行動,性質是相當惡劣的 。
若騰訊公司牽扯其中,此舉很有可能成為另一版本的“3Q大戰”,不同的是這次事件中只有騰訊公司一家在唱獨角戲,因為騰訊的地位今非昔比,已經成了“巨無霸”,已經到了有技術、有能力“傲視”甚至“扼殺”群雄的地步,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和今日頭條在內的其他互聯網企業,似乎難以對騰訊采取強有力的抗衡或反制措施 。
現在,從社會層面和法律層面我再有所補充地來談一談:
1、 社會層面
騰訊公司若單純地從企業自身的利益和產品運營來講,其自主經營旗下的微信平臺,選擇、決定微信平臺的授權主體 , 似乎也無可厚非 。
但是 , 當下的騰訊公司 , 已不再是當年的小公司 , 微信也不再是“自家的菜園子” 。騰訊自己也曾表示 , 要在數字化和互聯網時代“做連接器,做基礎設施” 。微信產品除了具有通信功能,也是一座具有公共屬性的橋梁,可以將用戶與其他公司的APP連接起來 。抖音APP用戶也不會例外,選擇將微信作為登錄方式應該是較為普遍的方式 。
近年來,基于年輕人對短視頻的鐘愛,抖音APP已經成為了一個重要的社交平臺,而對于互聯網領域內新興產品的出現和發展,騰訊公司是否表現出應有的胸懷,顧及行業均衡,良性地參與市場競爭呢?如此簡單粗暴地取消了對抖音平臺的微信授權 , 無視用戶的感受 , 是惡意競爭還是不敢競爭?
凡此種種 , 值得探討 。個人認為騰訊此舉有損其商業形象,缺少社會責任擔當 。
二、法律層面
《反不正當競爭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 。利用網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 。
個人認為,在該起事件中,騰訊公司的行為不僅涉嫌侵犯了微信兼抖音用戶的選擇權,也涉嫌損害了抖音的經營者,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
另外,2012年實施的《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也明確規定:不得惡意對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或者產品實施不兼容 。
由此可見,騰訊公司的行為或涉嫌違法,建議有關主管部門介入調查,如經調查認定騰訊公司確有不正當競爭行為,則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之規定,主管部門可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 處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款 。
最后需要強調 , 本人在互聯網領域雖不是專業人士,但卻是微信、頭條等互聯網產品的受益者 。本人對互聯網產品的認知和理解不一定準確,以上分析或失之偏頗,但對互聯網的熱愛和關注是情不自禁的 。在此,希望騰訊公司能直面社會質疑,給用戶及一個解釋 。但無論如何,為自身企業形象計、為微信用戶體驗計、為良性參與市場競爭計、為與同行友好相處計、為互聯網的持續長遠健康發展計,乃至為自身依法經營計 , 騰訊公司應有所反思并更加注重社會責任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