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以武犯禁儒以文亂法 原文 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翻譯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出自《韓非子.五蠹》,其主要思想是主張君王要“以法治國”,這里的依法治國,與今天的依法治國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今天的依法治思想,是整個國家治理思想中的一個方面 。而韓非子的依法治國是把法做為治國的總方針,以這個方針統領一切 。
韓非子的思想,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 。韓非子之前的法家代表人物,是商鞅和申不害 。法家思想有三個重點概念,一個是“法”,也就嚴峻法治國,代表人物是商鞅;一個是“術”,既君主要用權術控制臣下,代表人物是申不害;一個是“勢” , 也就是權勢,占高位以控下 。代表人物是韓非,我們今天下圍棋中所說的做勢,與其意思是一樣的 。就是占先手,占高位,以取得有利的形勢 。韓非把商鞅與申不害的理論整合在一起,再加上自己的獨創,就形成了完整和法家思想體系 。
在《五蠹》這篇文章中,韓非子繼承了商鞅的以耕戰立國的思想 。商鞅在變秦法之時 , 一個關鍵點就是 , 在秦國之內,耕戰是人們獲得榮譽、權力和財富的唯一手段 。除了種田模范和殺敵英雄之外,其它的一切方面都沒有用處 。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就要用嚴刑峻法實現 。國家告訴老百姓怎么做,老百姓做到了,就給予獎賞,做不到的,不按要求做的,就用法來治他 。商鞅割掉公子虔的鼻子,就是嚴刑峻法的標志 。
“蠹”是蛀蟲 。五蠹就是五種蛀蟲 。這五種蛀蟲分別指的是那些人呢?文章的結尾處進行了總結:
是故亂國之俗:其學者,則稱先王之道以籍仁義,盛容服而飾辯說,以疑當世之法,而貳人主之心 。其言談者,為設詐稱,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遺社稷之利 。其帶劍者 , 聚徒屬 , 立節操 , 以顯其名 , 而犯五官之禁 。其患御者 , 積于私門 , 盡貨賂,而用重人之謁,退汗馬之勞 。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 , 聚沸靡之財 , 蓄積待時 , 而侔農夫之利 。此五者 , 邦之蠹也 。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 , 不養耿介之士 , 則海內雖有破亡之國,削滅之朝,亦勿怪矣 。

所以,這五種人是:學者(讀書人) , 當時主要指儒家;言談者 , 指的是當時的縱橫家;帶劍者,也就是俠客,當時是墨家;患御者 , 指托身于豪門混飯吃的人;商工之人 。就是工匠和商人 。現在應該是兩類,韓非子歸為一類 。
《五蠹》的全文是論述如果國君讓上述五種人或得富貴榮譽,對國家是有害的 。只有讓戰斗殺敵的和種田有功,為國家貢獻糧食的人是有益于國家的 。君主應該給予這兩類人高官厚祿,而前五類人就是浪費國家糧食的蝕蟲 。國君必須把他們除掉 。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是用來批評儒家和墨家的 。這句話中的“法”和“禁”是同義詞,意思是一樣的 。是說儒家認為自己有文化,用語言來批評法的好壞 。而墨家的俠客以武力犯法 。這兩種情況一文一武,都對“法”的實施,產生負面影響 。不利于法的實施,最終對國家是不利的 。下面我們看看韓非子的原文:
儒以文亂法 , 俠以武犯禁 , 而人主兼禮之 , 此所以亂也 。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王以文學?。環附咧?nbsp;, 而群俠以私劍養 。故法之所非 , 君之所?。煥糝?nbsp;, 上之所養也 。法、趣、上、下 , 四相反也 , 而無所定,雖有十黃帝不能治也 。故行仁義者非所譽,譽之則害功;文學者非所用,用之則亂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