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和教師編制 教師和事業單位哪個更好一些

公辦教師的是事業編的一種!
因為“好”的標準不明確,以下哪個好姑且從待遇、發展空間、工作性質上來說!
1.基本工資 。事業單位有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等,教師屬于財政全額撥款 , 很多地區比當地事業單位上浮10% , 教師法中也明確規定: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工資,所以教師的基本工資真的不低,像醫院之類的事業單位屬于差額撥款,基本工資不如教師高,但績效很高,所以待遇普遍比教師要好的多!但是比如運轉不好的一些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某地廣電局下屬的事業單位待遇還真不如全額撥款的單位 。
2.補貼福利 。隨著這兩年各級黨委政府都很重視鄉村教師,很多地方鄉村教師都會每個月有幾百到一兩千不等的鄉鎮補貼、交通補貼等,但是教師在各種節日的福利就很差強人意了,除了省級少數學校會有各類節日補貼,市縣鄉都很少 。很多其他效益不錯的事業單位會在政策支持的前提下發放各種福利,這些福利加起來一般不比教師的補貼少 。
3.發展空間 。所有的事業單位都是走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從這方面說,教師晉級有一定的優勢 。很多政府機關下屬的事業單位由于專業等方面的限制,進職稱很困難 。但是,在政府機關工作的事業人員更有有機會與公務員交流,而學校一般只有大學才會與公務員交流(比如某云南大學前校長到云南保山任市長又到西南林業大學任黨委書記) 。
4.工作性質 。教師的工作主要是教育教學,工作性質單一,人際關系簡單 。其他事業單位一般沒有固定的服務對象,所以“圈子”很廣,而“圈子”就是生產力 , 從這個角度來說,其他事業單位有一定優勢!另外,大部分的教師都在按法定節假日放假,每年還有兩個大假期 , 這是其他事業單位望塵莫及的,在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很多教師利用這段時間從事點第二職業,日子還蠻不錯 。
哪個好?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結論,同時還要結合當事人的人生觀價值觀 , 如有不同意見或者想同我繼續探討的,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事業單位和教師編制 教師和事業單位哪個更好一些】或許我的經歷應該有一定的參考性:我2004年參加工作,2016年7月之前是在一個縣級市的一所示范性高中任高中語文教師,2016年7月以后調到縣直某部門的二層機構事業編 。調離之前 , 職稱是中學一級9崗工資,每個月扣完所有項目之后領到手的工資是近3000塊(屬70%基礎性績效工資,不包括一個學期發一次的30%獎勵性績效工資,這部分每個月約800塊左右) , 全部算完月均約3800塊;調到縣直部門事業編后,崗位重新從十二級起套,每個月扣完后領到手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100塊,獎勵性那部分每個月也是800塊左右,月均約3000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