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擊大案之謎

梃擊案發生于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夜 , 是由一不知名男子手持棗木棍闖入慈慶宮刺殺太子引發的政治事件,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梃擊案" 。
當時萬歷帝的皇后因身體原因未生育,王貴妃生子朱常洛 , 鄭貴妃生子朱常洵 。因王貴妃身份卑微 , 鄭責妃得寵,在封建帝制年代,子以母貴,萬歷帝就想冊立鄭貴妃之子朱常洵為太子 , 于是就引發了儲君之爭 。這立太子之事遭到了朝中大臣和東林黨的反對,皇帝迫于各方面的壓力,只好遵祖制立朱常洛為太子 。于是就引發了張差闖慈慶宮棒擊太子的政治事件 。
五月初四夜,太子居住的慈慶宮充滿節曰的氣氛 。突然,有一手持木棍的男子出現在慈慶宮前,將守門太監打倒,趁混亂時沖入宮中,欲謀刺殺太子 。這時,太子府內侍韓本用趕到同聞聲跑來的太監將.闖宮男子擒獲,交與東華門的守衛指揮使收監 。次日,太子面見父皇說明昨夜之事,領旨后立即派人調查審理此事,于是案子交給了巡城御史劉廷元手里 。
劉廷元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又結合圍繞褚君事件所發生的明爭暗斗,劉廷元深知該案的復雜性 , 弄不好就引火燒身呀 。對于此事件劉廷元左右為難,不敢輕意的下結論 。于是就提審這陌生男子:″疑犯名叫張差,薊州人 。經多次訊問,本人呶呶稱吃齋討封等語,話非情實 , 詞無倫次,按其跡若涉瘋癲,稽其貌似.黠猾" 。就是說此人看似瘋狂,.又象狡猾之徒,又象是有不軌之心,于是認定對該案要認真對待,從嚴從重擬罪 。而我劉廷元官小言輕,不勝此重任 。
于是案子交于刑部衙 , 由胡士相和岳駿聲等人負責審理 。刑部這些官員皆通名哲保身之道,深知此案的復雜性,他牽扯到宮中的政治斗爭,審訊過程稍有不甚,就有可能被卷入到政治的漩渦之中 , 性命休矣 。于是刑部的這些官員就就拿疑犯"稽涉瘋癲"大做文章 , 初十曰他們上報了審問結果:張差薊州人,因經營柴薪生意,與同行李自強搶生意,李自強竟然一把火燒了張差所囤積的柴薪 。張因氣瘋癲,并于本年四月進京告狀 。路上受人欺騙說拿一木棒可以當做冤狀 。張差無知信以為真,拿著木棒,四處亂撞 , 最后打傷太監 , 誤入慈慶宮 。不知何故,前后兩審卻不相同,前審中的″吃齋討封"的結論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純粹的″瘋狂的結論,就連狡猾的性格判斷都沒了 。胡、岳等人的意見是:按照法律 , 將張差斬首即可 。
可此事在宮中乃至京城,已鬧得滿城風雨,社會輿論嘩言 。人們議論的矛頭直指鄭妃一伙 , 指責前兩次的審問虎頭蛇尾,意在包疵幕后主謀,此時的鄭貴妃已成眾失之的 。皇帝對外界傳聞很是惱火,在鄭貴妃的唆使下,他下令刑部對張差嚴加看押 , 不準任何人探望,想等事態平息之后,再作處理 。然而身系太子安危的大臣對案件如此審法頗為不滿,心想 , 雖然慈慶宮禁衛不嚴,但也不是誰想進就可以進得了的?這背后肯定有陰謀 。于是刑部有一王姓官員,極富責任感,他抱著這種疑問 , 偷偷地來到刑部大牢,暗中對張差做個司法鑒定,他認為張差思維正常 , 并非他人所說的瘋癲之流 。于是對張差進行了突審 。
張差見事已至此,就如實的供述了整個做案過程,供詞中說:我小名張五,父張義病故 。有鄉人馬三舅,李外父 , 叫我跟不知名老公,說"事成后與爾幾畝地種",老公騎馬,小的跟走 。于初四到京城 。……到不知名街道大宅子,一老公與我飯 , 后又給我一根棗木棒,讓我先沖一遭,撞著一個,打殺一個還聲稱打殺了我們救得你 。于是領我從后門進到宮門上,守門的太監攔阻我 , 我一棒將他打倒,隨后老公多,就被擒獲了,那小爺命大 。更重要的是在后期的會審中,張差還供出了所有涉案人員的全部信息 , 重中之重是張差供出了指使他的太監是誰?這兩個太監一個是龐保,一個是劉成,這案情更明了了,因為這二位太監都是鄭貴妃的親信 。好在鄭貴妃在皇帝跟前十分得寵,明神宗又不想讓事態擴大 , 于是便讓鄭妃去求太子的諒解 。在太子面前,鄭貴妃為開脫罪責,以求太子諒解,竟然一再的向太子下拜 。太子顧及父親的顏面 , 只好回拜,并原諒了鄭貴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