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坊制在商品經濟發達的宋朝開始被打破

【里坊制在商品經濟發達的宋朝開始被打破】施行“鹽鈔法”和打破“坊市”制度,對北宋的經濟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進作用 。尤如我國改革開放初期實施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一樣,既有國家掌控的計劃經濟 , 防止市場亂象 , 物價跌宕不穩 , 又有靈活的市場經營政策,使經濟得以大發展 。這也讓北宋中早時期內成為古代比較發達的盛景時代 。
那么,什么是“鹽鈔法”?它又起到了怎樣的促進北宋經濟發展的作用呢?
“鹽鈔法”是宋代采納兵部員外郎范祥的創意,對事關國民經濟命脈的食鹽買賣制度的改革 。
宋朝政府規定,由政府發行鹽鈔 , 令商人付現,按錢領鈔 。發鹽鈔多少視鹽場產品而定 。鈔票中注明鹽量及價格,鹽商持鈔票至產鹽地交割,領鹽運銷 。這就有了“國家計劃經濟”的味道 , 在當時對經濟發展產生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
一是,大幅減少了流通環節的運輸成本,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 。因為在“鹽鈔法”推出之前,流通領域施行的是“鹽鹽”實物交易,官府自行組織搬運,還專門設置了機構和運輸大軍 , 勞民傷財 。
施行“鹽鈔法”后,朝庭允許商人購鹽鈔,自由買賣食鹽,兩地之間交割只需持鹽券買鹽即可 。不但極大地活躍了市?。沂∪チ蘇扇聳菘ぶ淶陌嵩酥唷蛭詿酥?,每年光累死的馱鹽牛驢就以萬計!
二是,政府可以按需按產印券 , 起到平仰鹽價穩定市場的作用 。當時有記載曰:每斤鹽價不足三十五錢時 , 官方斂而不發,以促鹽價;當鹽價過四十錢時,則大發庫鹽,以壓商利,平抑鹽價 。起到非常好的穩定物價和民心的作用 。
現在我國的鹽業專賣制度也是對“鹽鈔法”優點的繼承 。
而打破“坊市”制度,則是搞活市場的一種積極手段 , 對北宋的經濟搞活、市場發達起到了重要作用 。
“坊市”制度最早在西周時期就開始萌芽,到漢朝時比較完善 。是一種住宅社區與專門的商業市場分開的封閉交易制度 。它的好處是便于管理,它實現了作為居民區的坊和作為商業區的市的嚴格分離 。
但不足之處是,由于“市”是專門劃定的交易隔離封閉區 , 由“市官”專門拿鑰匙負責按點開門閉市,所以極大地限制了市場的活躍程度和市民的文易積極性,不利用“市場經濟”的發展 。
所以,到了唐朝中后期,“坊市”制度被逐漸打破 。
尤其到了北宋時期,“坊市”制度被徹底打破,人們可以自由選擇時間地點交易,可就近在社區交易,也可到專門的市場交易;可白天交易 , 也可晚上交易 。于是早市、夜市也相繼出現,市井街頭呈現出一派繁榮景象 。
因此,實行“鹽鈔法”和徹底打破“坊市”制度,成為北宋經濟社會繁榮昌盛的重要推手 。
頭條號作者:胡子教授 , 資深媒體人,教授級高級采訪人員,中國民主促進會會員,擅長人文歷史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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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鹽鈔法”是北宋首創 。它是一種由政府規定鹽商憑鈔運銷食鹽的制度 。辦法是政府發行鹽鈔,令商人付現,按錢領券 。發券多少,視鹽場產量而定 。券中載明鹽量及價格,商人持券至產地交驗,領鹽運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