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最早出現于新石器時代晚期,也是六器中出現最早的玉器 。據《周禮·春秋·大宗伯》記載:“以蒼璧禮天 。”可知玉璧是禮天之器,意義非凡 。《荀子·大略》中又稱:“問士以璧 。”可見玉璧還是天子虛心請教的憑證 。
它在良渚文化中最為多見,在墓葬中玉璧和玉琮多環繞或墊壓在尸骨下,可知其也用于殮尸 。因為漢代葬玉風尚大盛,玉璧還出現在棺槨、玉衣、墓室等地,但比起禮器中使用的玉璧,這種玉璧材質差,工藝糙,不可相提并論 。
提起玉璧 , 我們還能想到一件傳說中的寶貝—— 和氏璧。《韓非子·和氏》中記載,楚人卞和在山中得到了一塊璞玉,將其獻給楚厲王 。玉人卻說這只是一塊石頭,于是厲王生氣地砍掉了卞和的左腳 。武王即位后卞和再次獻玉,卻又被砍去右腳 。
文王即位后,卞和抱著璞玉在山下哭了三天三夜,淚水流盡后眼里流出了鮮血,文王遣人問詢,卞和說并不是因為遭受兩次酷刑而悲傷,而是悲傷美玉無人賞識,文王讓人打開璞玉,發現里邊正是一塊稀世美玉 , 命名為“和氏璧” 。
和氏璧的故事并未在此終結,楚王以和氏璧向趙國求婚,趙王便擁有了這塊美玉 。秦昭襄王聽說了這件事,提出用15座城池交換 。秦強趙弱,秦國的許諾趙王不敢答應,也不敢不答應,于是派藺相如帶著和氏璧去談判,藺相如一面談判一面派人將寶玉運送回國,這便是【 完璧歸趙 】的典故 。
這樣看來,和氏璧雖美,卻屢屢招致禍患,就像《泰坦尼克號》中的“海洋之心”,越是如此,越使得它聲名大噪成為一個傳奇 。結合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的典故,似乎擁有絕世珍寶是一種不幸 。
但其實,海洋之心最后的主人大珠寶商溫斯頓屢屢帶著它飛越大西洋,最終都平安無事,后來溫斯頓將其捐獻給國家 , 海洋之心最終被珍藏在華盛頓的史密森研究所 。可見珍寶上并無詛咒,天災是一種巧合,人禍則是因人欲作祟 , 珍寶無罪 。
玉瑗
依前言,孔小于邊的是玉璧,孔大于邊的就是玉瑗,《說文》中則稱其為“大孔璧” 。
瑗在先秦文獻中屢被提及 , 《荀子·大略》中稱:“召人以瑗 。”可見瑗是天子召見臣子所用之物 。
在璧、瑗、環三種工藝類似的玉器中,用料越多的地位越高,故而孔小的玉璧在其中最為尊崇,玉瑗次之 。
玉環
孔等于邊的則是玉環,但現在玉環已經成為了大孔圓形玉器的統稱 。
玉環最早發現于新石器時代 , 延至明清仍然受到人們追捧 。《荀子·大略》中稱“反絕以環”,這是因為“環”與“還”同音,所以玉環在當時被用作召回被貶在外的臣屬 。
而到了后代,玉環則成為了一種配飾 。《宋史·輿服志》中有明確記載:“袞冕之制……小授三,結玉環三 。”又:“后妃之服,小授三,間施玉環三 。”玉環的數量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
玉玦
《說文》中稱【玦】是一種佩玉,《左傳》中注解【玦】:如環而缺不連 。也就是說,滿者為環,缺者為玦 。
玉玦多發現于新石器時期到春秋戰國的墓葬中,常在死者耳部,可知其為耳飾 。亦可作王侯配飾,一則因為玦遇滿則缺,王侯佩戴玦可自戒不可自滿;而則玦諧音“絕”,送之于人則表絕交;三則玦還諧音“決”,表示其有決斷不猶豫 。
《史記·項羽本紀》中記載了鴻門宴的故事,昔年范增說服項羽設鴻門宴除掉劉邦,便在席間“舉所佩玉玦以示者三”,意在催促項羽早下殺手 。
除了這些說法,也有人認為玦是一種刑罰的標志,是一種符節器,表示刑罰未滿;或者是射箭時的一個輔助,戴在右拇指上幫助鉤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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