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讓是春秋時期晉國人士,他在晉國效忠于智伯瑤 。但在晉陽之戰中,魏、韓、趙聯手擊敗智氏,智伯瑤也戰死沙場,作為家臣豫讓立志要為主公報仇 , 打算刺殺趙襄子 。只不過豫讓的計劃并沒有成功 , 豫讓臨死前說出:“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這12個字也成為了一段著名典故 。豫讓的精神值得后人敬佩,也表明了當時人們心中還存有忠義二字,越往后繼承這份精神的人也是越來越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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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晚期晉國的內政掌握在六卿手中,這六卿為了爭權奪利,時生內訌 。
公元前 458 年,趙襄子與韓、魏、知氏四家共滅范、中行氏,盡分范、中行氏的土地 。晉國六卿自范氏、中行氏滅后,只存知、趙、韓、魏四卿 。四家之中以知氏最強,知伯瑤也因此最為專斷跋扈 , 曾強索韓及魏的萬家之縣各一 。
等到公元前 455 年時,知伯又強索趙氏的土地,趙襄子不答應,知氏乃聯合韓、魏攻趙,“圍晉陽而水之,城之不沉者三板” 。
三國之軍圍晉陽三年,“城中巢居而處 , 懸釜而炊,財食將?。孔洳≠?。
知伯之為人,貪利而性兇猛反復,善作表面工夫而心懷陰險,不易與人親近 。終至韓、魏陣前倒戈,與趙氏聯手滅了知伯之后,趙襄子還將知伯的頭顱制成飲酒器,以羞辱知伯的亡靈 。
縱然知伯為人驕橫、對趙氏又無理在先,然他禮豫讓為國士,對豫讓有知遇之恩 。所以 , 基于個人的情感 , 豫讓非替知伯報仇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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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有言:“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楚辭亦言:“悲莫悲兮生別離 , 樂莫樂兮新相知”;而伯牙因鐘子期死,終其一生不復彈琴,這些都是說明士人重視“知”這種情感 。
而“知”當中的“知己”和“知遇”是有別的 。
“知己”是相互了解而友誼深厚的人,可以是對等地位 , 也可以是上對下的關系;“知遇”是受人賞識而被優待或重用 , 那是一種下對上的關系 。
知伯并非單純寵愛豫讓,而是將之視為國士,并且尊敬他 。正是這份知遇之恩,讓豫讓義無反顧 。
豫讓有兩次行刺 。第一次“變姓名為刑人,入宮涂廁”,此乃常人之復仇;第二次豫讓采取了有違常情的復仇方式——“漆身為厲,滅須去眉,自刑以變其容……又吞炭為啞,變其音” 。
易名容易,易容難 , 再至吞炭聲啞 , 一層難過一層 。然而 , 他兩次行刺失敗皆非行跡敗露,一次因趙襄子如廁時“心動” , 一次因“馬驚” 。
豫讓毀身苦行已足夠讓人驚奇,其復仇之心 , 強烈到能使人和動物都有所感應 , 更令人咋舌 。人們在驚奇之余 , 不免升起“天意”之嘆,對其悲劇興發感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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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在希臘悲劇中 , 多有表現人無力抗拒命運之神的捉弄 , 而豫讓的悲劇 , 亦有這樣的意味存在 。
豫讓反映出小人物不甘受命運所制約,努力掙脫命運束縛的奮斗精神 。這種歷經千辛萬苦而終至失敗的悲劇,便形成了藝術的崇高 。
另外,豫讓的一生之所以感人,還在于他與趙襄子之間的矛盾沖突 。他們各自代表一種倫理力量,各自為自己所代表的一方正義而堅持,因而導致悲劇的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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