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擊案是怎么回事

在明朝末年時期,圍繞著宮廷發生了三大事件 , 在歷史上被稱之為“三案” 。這三樁案件擾攘糾結,延續三朝之久 , 引發了明政權內部的分裂,加速了大明王朝的崩潰 。“三案”的發生是明神宗朱翊鉤在立儲問題上猶豫不決的結果 。
從封建禮法說,皇位繼承人首先應是嫡長子.即皇后所生的長子,如皇后無出就有“無嫡立長"的規定 。明神宗原有長子朱常洛(后來的光宗).其母是宮女出身的王恭妃 。按當時皇后無出的情況,朱常洛已被皇室、朝臣認定為皇位繼承人 。但隨著朱常潤的出生,他的穩固地位受到了動搖 。朱常淘的生母是神宗最為寵愛的鄭貴妃 , “愛屋及烏",他對這位皇三子極為看重,據說他曾許諾要立其為皇太子,并為其大擺喜筵,后又將鄭貴妃晉升為皇貴妃,使其距皇后僅一步之通 。由于神宗隨心所欲 , 行為與封建禮法不符,所以終于以一位言官的奏章為導火線引發了長達十多年的建儲之爭 。
這場斗爭,使得當時的官員大致分成為三派,即:正統派、擁立皇三子派和中間派 。前兩派相互攻訐,分別千方百計地對皇帝施加影響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 , 經過曠日持久的激烈斗爭之后,神宗終于敗下陣來,不得不冊封朱常洛為太子,但他也給皇三子以優厚待遇,將其封為福王并長期留在身邊 。明神宗不承想自己
雖貴為皇帝,在此事上卻不能稱心如意,從此心灰意懶,不問朝政,以多年不上朝作消極抵制 。
擁立皇三子的人盼著早日廢掉太子 。王恭妃雖已去世,但王皇后卻是改立太子的很大障礙 。不過王皇后壽命頗長,僅早神宗數月死去 。萬歷四十二年,李太后去世,次年便發生了梃擊事件 。

梃擊案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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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端午節的前夜,正值月黑風高,一條黑影鬼鬼祟祟地躥至皇宮門口 。只見他手執兇器,悄無聲息地潛入太子居住的慈慶宮 。守門太監突然發覺情況異常,但還沒等他喊叫起來,那條黑影已把他擊倒在地 , 接著闖到了前殿屋檐下 。多名宮廷守衛發覺后一擁而上將其擒獲,見是個拿著棗木棍的中年男子 , 當即交給了駐東華門的守衛士兵暫行關押 。
次日驚惶未定的太子朱常洛急匆匆趕到父皇寢宮慌里慌張地說了昨晚之事,神宗聞言色變,忙下令將犯人押送到近處法司先行審問 。審理此案的是巡皇城御史劉廷元時過不久他奏明了案情:犯人張差乃薊州人氏,自稱吃齋討封,誤闖皇宮,驚動了太子 。他說話時語無倫次,瘋瘋癲癲的,但從相貌上看卻又很狡猾 。這道呈文是官場上典型的推諉之作,可謂是左右逢面,既告出犯人瘋癲、狡猾,又給自己留了一條退路,至于幕后指使人則完全沒提 。
鑒于案情重大,案件轉到了刑部,由郎中胡士相、員外郎趙會楨、勞永嘉三人會同審理 。當時,太子早晚要廢的傳說已經流傳了十多年,況且鄭貴妃一家權勢越來越顯赫,到處都有黨羽,連首輔方從哲也與他們頗有瓜葛 。這三人久在官?。?見風使舵慣了.自是知曉如何結案 。審訊后他們稱,張差原來是賣柴草的,因柴草被人燒光就氣瘋了 。四月間他上京告狀,半途上兩個陌生人與之同路,他們騙他說,訴冤沒有狀子是不行的,可以拿木棍代替 。信以為真的張差就手持木棍進入皇宮,直到了慈慶宮 。按大明律,手持兇器潛入皇宮者問罪當斬.該犯又打傷內待,應加重治罪,立即斬決 。他們擬定好審判結果,只等呈送刑部長官代為轉奏,便可了結此案 。
與此同時梃擊事件的消息已經不脛而走 。太子乃國之嗣君.如今有人要謀害太子.那還了得 。滿朝文武十分關心案情的進展狀況,審判結果一出.各路官員將信將疑.紛紛上疏,要求重新審理,捉拿元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