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說|越來越受歡迎的婚前協議,保衛婚姻還是保衛財產?

每年七夕這樣的節日 , 朋友圈就迎來了秀恩愛大賽 。不管你是單身人士 , 還是有良人相伴 , 都很難逃過刷屏 。
盤點了一眾“撒狗糧”方式后 , 我們注意到近幾年有一種方式十分搶眼 , 經常在社交平臺上收獲滿滿祝福和羨慕 , 那就是曬婚前協議 。
兜比臉還干凈的年輕人 , 還要簽協議嗎?
提到婚前協議 , 很多人馬上會想到默多克與鄧文迪、王力宏和李靚蕾……成為明星、富豪標配的這種夫妻間合同 , 也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被視為“算計”的代名詞 。
不過 , 隨著法律意識的提高和看到婚姻中的風險 , 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開始對結婚前簽合同這件事展現出興趣 。根據中國青年報在2017年12月的調查 , 接近60%的受訪者表示能接受婚前協議 , 而在2010年的相似調查中 , 這個數字還僅僅是10.3% 。

數說|越來越受歡迎的婚前協議,保衛婚姻還是保衛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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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現在的人對婚前協議的接受度提高了這么多?在微博話題 #你會簽婚前協議嗎# 下的討論中 , 有女生就提到因為自己“不相信愛情能有保質期 , 就算有 , 那也不會讓我遇到” , 而協議至少會給自己上一道保險 。
這也是很多人接受婚前協議的一大原因 。
不過 , 在相關話題的討論中 , 也有人表達了自己的困惑:“我倆都是才工作的人 , 兜比臉還干凈 , 基本沒什么婚前財產 , 還有簽的必要嗎?”
這就小看了這份書面協定的“包容力” 。盡管婚前協議的核心 , 是用來約束男女雙方在締結婚姻關系后的財產性質、所有權歸屬等內容 , 但如今的年輕人們 , 更熱衷于在協議里寫上婚后的生活規則 。
搜一搜現在網絡上的婚前協議書模板 , 禁止出軌已是標配 , 家務事要平攤也常常出現 , 甚至“過年輪流去雙方父母家過”“若是離婚狗狗歸我”這樣的個性化條款 , 也已屢見不鮮 。
這些五花八門的條款有沒有約束力?上海眾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鄒寧律師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 , “這些條款既要符合《民法典》對民事法律行為一般要件的規定 , 也要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相關規定 。”
具體而言 , 就是男女雙方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雙方自愿、平等協商 , 不存在任何脅迫、欺騙、乘人之危等情形 。婚前協議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及公序良俗 , 不能限制人身自由 , 不能借由婚前協議達到逃避債務等非法目的 。
“較重要的是 , 簽署婚前協議的雙方較終需要締結婚姻關系并取得合法夫妻身份 , 才能真正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關于夫妻財產約定的條款 。”鄒寧說 。
數說|越來越受歡迎的婚前協議,保衛婚姻還是保衛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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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比起家務誰來做、家庭話語權這些 , 婚前協議中出現頻率較高的條款 , 無疑還會是財產 。具體而言 , 就是房產 。
隨著近年來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的相關***不斷增加 , 很多家庭也意識到了簽協議的必要性 。畢竟在不少情況中 , 有沒有達成協議 , 直接影響著***的判決 。
比如父母出資為已婚子女全款買的房 , 就算房子只登記子女一方的名字 , 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 根據 2021 年元旦起實施的《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 , 會優先推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 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 , 萬一兩人鬧掰了 , 這套房大概率會被認定為產將一人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