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羅馬人認識外部世界的方法非常的簡單粗暴 , 那么他們看待自己的方式卻頗現代 。 格里指出 , 無論是維吉爾還是李維都能認識到 , 羅馬人自己是從不同的蠻族中演化而來的 , 是政治融合的結果 。 換句話說 , 羅馬人是一個制度性、法律性和政治性的存在 。 其他的族群是地理、文化和語言的“奴隸” , 他們的身份是與生俱來的 , 而只有羅馬人才是選擇的產物 。
文明共同體?還是血緣共同體?
這種看法 , 不得不讓人聯想起現代法國人和瑞士人的民族觀 。 比方說在1882年法國人類學家勒南在索邦大學發表過一場著名的演講 , 題為《民族是什么?》 。 勒南提出 , 構成一個民族的根本性要素是其成員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意愿 。 民族就是社會契約 , 是自由、平等的公民個體以理性、自愿的方式所組成的集合(勒南的這一觀念很好的對應了法國的現實——法蘭西民族并不基于語言、血統、種族、地理和文化標準之上 , 而是政治與社會構建的產物) 。 如果一個羅馬人見到勒南的這篇演講 , 一定大加贊同 , 認為這說的就是羅馬 。
這種內外觀在羅馬帝國基督教化的時候 , 又被基督教徒們進一步強化了 。 羅馬帝國的基督教徒既繼承了古典民族觀 , 又繼承了以色列人的衣缽——以色列人恰好自認為也是由與上帝的約定構建起來的 , 而非僅僅是個血緣團體(當然 , 由于傳教的需要 , 基督教徒們也需要看輕人們的先天身份) 。 “拉丁教父們把上帝之城的子女們看作是一個根據律法構建出來的社會群體 , 這個群體與羅馬人和以色列人一樣 , 都以法律和契約為基礎 。 ” 。 至于蠻族 , 自然都是卑賤的自然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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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哥特王國與羅馬之間的戰爭 。
到了古代晚期 , 發生了兩件事 。 一是非公民與公民界限的消失 。 帝國境內所有人是被皇帝的一紙詔令統統授予公民身份的 , 帝國已經腐朽墮落 , 公民身份所蘊含的那種契約共同體精神已不復存在 。 而既然如此 , 人們開始迅速收縮到地方認同和血緣認同上 。 第二件事則是帝國為了軍事需要 , 允許大量的蠻族進入羅馬帝國的版圖和社會生活中 。 這些新來的蠻族的自我認知受到了古典民族觀的重大影響——他們雖然擁有武力 , 卻居于“文明”下游 , 為了抬高身份 , 就必須尋找一個古老而榮耀的祖先和歷史傳統 。 這種榮耀當然只能在古典作家的歷史典籍中找到 。 格里認為 , 古代晚期歷史學家卡斯多里烏斯宣稱 , 他“把哥特人的起源變成了羅馬史” , 就是這個意思 。
在以上兩件事——羅馬人的契約、法律社群意識消失 , 蠻族有意識的通過將其集體記憶“世譜化”和重新勘定源流等大規模的文化動員來構建一個血緣共同體(這是早期的“想象的共同體”)——的推動下 , 古典民族志中的內外差別逐漸模糊、消失 , 羅馬帝國分裂成一個又一個血緣和地方團體割據的世界 。 這樣 , 古典民族志所依據的世界雖然消失了 , 它塑造的世界觀卻永久遺留在了現實中 。
【帕特里克·格里|追尋共同血緣:歐洲族群意識的中世紀想象】格里接著通過對歷史的分析指出 , 在羅馬帝國后期和崩潰后 , 各族群的語言、宗教、政治和社會組織形式都有很大的改變 , 但是族群的名稱卻沒有發生改變(這是因為不斷的被不同的人借用、攀附的緣故) 。 “這些名稱就像艦艇一樣 , 在不同的時間里裝載著不同的內容 。 名稱是可更新資源 , 它們能說服人們相信連續性的存在 , 即使不連續是活生生的現實 。 ”他的結論如下——“古代晚期和中世紀早期歐洲族群的歷史不是關于最初時刻的故事 , 而是關于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的故事 。 它是一個關于盜用和篡改歷史上繼承下來的名稱和表述來創造現在和未來的故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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