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忘了續簽勞動合同應該賠償

公司忘了續簽勞動合同應該賠償嗎
公司忘了續簽勞動合同是應該賠償的 , 用人單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應繳納社保、及時支付工資,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 需支付雙倍工資,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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