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法律意見書 股權轉讓法律意見書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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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法律意見書范本是怎樣的下附股權轉讓法律意見書范本一份:
***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韓××女士、黨××女士的委托,指派**律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擔任韓××女士、黨××女士的特聘專項法律顧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韓××女士、黨××女士受讓上海市××生物制藥有限公司(下簡稱“公司”)股權事宜(下簡稱“本次股權轉讓”)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
本所律師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之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對本次股權轉讓的合法性及相關法律問題發表法律意見,法律意見書中不存在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本所律師就韓××女士、黨××女士本次受讓公司股權所涉及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必要的審慎調查,對與出具法律意見書有關的事項及文件資料進行了審查 。
【股權轉讓法律意見書 股權轉讓法律意見書模板】本所律師在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前,業已得到韓××女士、黨××女士的承諾和保證,即:韓××女士、黨××女士已向本所律師提供了為出具法律意見書所必需的、真實的、完整的、有效的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頭證言,并無任何隱瞞、虛假、重大遺漏或誤導之處 。上述所提供的材料如為副本或復印件,則保證與正本或原件相符 。
本法律意見書僅就本次股權轉讓所涉及的有關法律問題發表意見,不對有關會計、審計、資產評估及公司投資決策和其他專業性事項發表意見 。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韓××女士、黨××女士本次受讓公司股權之目的而使用,非經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
本所律師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韓××女士、黨××女士提供的有關文件和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一、本次股權轉讓雙方的主體資格
1.轉讓方的主體資格
本次股權轉讓的轉讓方為陳××(女,身份證號碼:××)、李××(男,身份證號碼:××) 。
2.受讓方的主體資格
本次股權轉讓的受讓方為韓××(女,身份證號碼:××)、黨××(女,身份證號碼:××) 。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權轉讓雙方均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本次股權轉讓的主體資格 。
二、上海市xxxxx有限公司
1、上海市xxxxx有限公司是2004年7月6日經上海市工商局楊浦分局批準成立注冊的企業,公司的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公司的經營范圍為:生物制品、藥品,保健品制造,藥用原輔料,制藥機械批售,藥品,保健品等產品的研究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上述經營范圍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 。貨物進出口業務及技術進出口業務 。
2、根據上海市xxxxx有限公司提供的資產負債表(未經審計),上海市xxxxx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3月31日的資產為8226.13萬元,負債為2086.56萬元,凈資產(股冬權益)為6139.57萬元 。
3、根據向工商、稅務、勞動、社會保險等部門機關核查及公司提供的資料,上海市xxxxx有限公司業已已取得與其經營范圍所需的行政許可,其證照合法有效 。公司已辦理2005年度至2008年度企業年檢,繳納了各項稅款及為職工繳納了社會保險 。
4、律師注意到,上海市xxxxx有限公司的發起股冬為兩人,其中陳××(女,身份證號碼:512501720415002) 持有的公司60%股權,朱×(男,身份證號碼:××)持有的公司40%股權 。2006年5月11日,朱×與李××簽訂股權協議,將其持有的公司40%股權轉讓李××,該股權轉讓已經公司股冬會決議通過,陳××已放棄優先購買權,并已辦理工商登記,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