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內容改革成績構成及計分方式制度規定 江蘇高考新方案


考試科目內容改革成績構成及計分方式制度規定 江蘇高考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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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高考新方案
【新高考方案】
高考考試科目改革
總分750分,科目設置“3+1+2”
【科目設置】
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使用全國卷 。
選擇性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 。學生根據高校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長興趣,首先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中選擇2門,考試成績計入考生總分,作為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的依據 。
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可以用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替代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
【成績構成及計分方式】
高考總分值設置為750分,考生總分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 。
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以每門150分計入總分,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30分 。
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均為100分 。物理、歷史科目以原始分計入總分;其余科目以等級分計入總分 。
【考試內容】
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以《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課程標準、國家和省相關教學文件為依據,科學設計考試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應用性、創新性,主要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促進學生核心素養的發展 。
【考試形式及時間】
語文、數學、外語以及選擇性考試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 。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組成 。在條件成熟后,外語科目聽力口語考試實行機考 。
高校錄取方式
以“院校專業組” 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檔
從2021年起,以“院校專業組” 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檔 。
“院校專業組”指的是某高校對考生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類)的組合 。一所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類) 。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類)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 。
“院校專業組”是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與現行的按“院校+專業(類)”填報志愿和錄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專業組+專業(類)”進行志愿填報和錄取 。
高校依據統一高考成績以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以“院校專業組”為一個招生單位,按專業(類)進行錄取 。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
【科目設置】
合格性考試包括《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藝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理科實驗,由省教育廳統一制定考試要求,設區市組織,學校實施考查,省教育廳抽查 。
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 。學生根據高校要求,結合自身特長興趣,首先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中選擇2門 。學生所選的選擇性考試科目,其所選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 。選擇性考試由省統一組織實施 。
綜合實踐活動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