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起訴一個人是否可以

夫妻共同債務起訴一個人是否可以
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只起訴夫妻一方,在執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為被執行人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 , 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 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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