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園|我老伴跳入你家魚塘撈東西被淹死,你必須賠108萬,不然走著瞧!結果卻讓人咬牙切齒

果園|我老伴跳入你家魚塘撈東西被淹死,你必須賠108萬,不然走著瞧!結果卻讓人咬牙切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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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伴在你們家垂釣園釣魚時下塘撈東西被淹死 , 你和你們所在的村委都要負責 , 必須賠償108萬 , 不然就等著吃官司吧!”那么 , 自己跳入別人的魚塘溺亡 , 塘主需要對此擔責嗎?

北京房山的老李已經年屆七旬了 , 平時喜歡釣魚 , 是一家垂釣園的常客 。 有一天 , 他如往常一樣來到這家垂釣園 , 釣魚期間自己的遮陽傘不慎被風刮進了魚塘里 。 老李頭見此情景就要跳進水里去撈 , 魚塘的管理者小張趕緊上前攔住了他 , 并對他說 , 別跳進去 , 危險!一會兒我劃船幫你撈上來 。
但是老李并沒有把小張的勸阻聽進心里 , 他自認為自己水性好 , 游了幾十年的泳 , 不會出問題 。 于是趁所有人不注意時 , 縱身一躍跳入了魚塘 。 眼看老李就要游到遮陽傘跟前 , 不料小腿突然抽筋了 , 然后整個人就在水里不斷地撲騰 。 畢竟年屆七旬了 , 撲騰一會兒后就精疲力盡而沉下水 。

這個時候 , 小張和其他釣魚者看見老李情況不妙 , 趕緊組織搶救 , 但是很遺憾 , 他還是去了極樂世界 。 事后 , 老李的家屬把垂釣園管理者小張 , 老板小馬和垂釣園所在的村委一起告上法庭 , 要求賠償108萬 。
理由是 , 垂釣園有安全隱患 , 比如沒有防護欄、救生圈、急救人員等設施 。 看到這個理由你是不是感到很無語?

就像有個網友評論的一樣 , 他說從來沒見過哪個垂釣園或魚塘還安裝圍欄的 , 這樣還怎么釣魚呀?釣魚的地方又不是游泳池 , 又不是讓你過來游泳的 , 配備救生圈和急救員干啥用呢?是不是飯店也要配個醫生?萬一有客人噎死了誰的責任!
雖然老李家屬的理由看起來有點強詞奪理 , 但是也能看出來家屬中還是有人懂點法的 , 因為有法律規定經營場所的運營者需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 , 也就是說保障安全的一些工具和設施得有 , 管你魚塘加圍欄合不合常理 , 反正出了事你就沒理 , 基本上一告一個準 。

通情達理的人都明白 , 老李溺亡純粹是他自己的原因造成 , 跟其他人和垂釣園沒關系 。 這種情況下家屬還找人家索賠 , 只能說是存心想通過合法手段敲詐一筆 。
記得還有一個例子 , 一個小偷去果園偷果子 , 結果不小心從樹上掉下來摔死了 , 家屬把果園主人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 理由就是果園沒有盡到安全提示義務 , 也就是說 , 果樹上沒有掛“樹高危險 , 禁止攀爬”的警示標語 。

法庭對老李的家屬索賠垂釣園之事的判決是 , 老李作為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主要責任 , 需承擔80%的責任 。 垂釣園在安全保障措施上做得不到位 , 承擔20%的責任 , 賠償20萬元 。 看到這個結果 , 十分同情垂釣園的老板和運營者小張 , 真是人在園中坐禍從天上來 。

有網友評論說:自己的錯誤還要他人承擔責任 , 太坑人了吧!
也有網友說:經營者責任重大 , 安全注意力和風險意識需要加強 。
還有網友說:呼吁改變這種“誰死傷誰有理、誰鬧誰有理”的畸形現狀 , 禁止讓無過錯或無明顯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