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田野考古破解“新砦之謎”( 三 )


筆者認為對一種考古學文化的認識 , 最終還要回歸到對遺址本身的研究 。 所以從最初的“新砦期二里頭文化”到“新砦期文化”最終經過再度發掘提出“新砦二期文化” , 這就是解決考古學文化命名問題回歸遺址本身的體現 。 “新砦期”遺存應凸顯其文化內涵 , 僅僅是名稱上的變化 , 并不能改變“新砦期”真實發生過的事實 。
從田野考古探索“新砦期”
對于近年來有關“新砦期”遺存研究出現的新動態、新觀點、新認識 , 既是學界對新砦問題關注的結果 , 也是學者探究未知的努力嘗試 。 當然 , 要解決好當前的爭議與今后的統一來破解“新砦之謎” , 研究方法上還要做到以下兩點 。
一是不同命名的爭執根源于對考古學文化、類型、期段的不同理解與認識 。 特別是對于遺址年代跨度不大的地方 , 文化面貌相似度較大、作為研究主要對象的陶器 , 在陶質、陶色、紋飾、形制等方面有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 在分期時難度較大 。 而“新砦期”的命名 , 是通過田野資料的研究得出的 , 它擁有自身核心器物群如子母口甕、側裝三角形鼎、折壁雙層鈕器蓋、盆形甑、雙腹豆等 。 與王灣三期文化相比 , 它缺少核心器物如雙腹盆、斝;與二里頭文化相比 , 則不見圓腹罐與花邊罐 。 以后的工作中 , 我們要注意共性與差異性 , 進一步厘定更多核心器物群 。
二是“龍山晚期” , “新砦期”與“二里頭一期”先后早晚關系問題 。 這一問題 , 實際上早在1999—2000年的田野考古發掘中已經解決 , 當年的發掘簡報已經報道了王灣三期文化早于“新砦期” , “新砦期”又早于二里頭一期的地層證據和器物演變的軌跡 。
誠如學術界普遍認識的那樣 , “新砦期”作為晚于龍山文化晚期而早于二里頭文化一期的文化遺存是客觀存在的 。 筆者認為 , 是否進一步命名為“新砦文化”抑或“新砦現象”并不是最重要的 , 這些只是名稱上的糾葛 , 喧鬧一時 。 遠比這一問題重要的是新砦遺址二期遺存究竟有哪些 。 其中 , 陶器群中有哪些種類?新砦遺址二期的典型遺址除了新砦遺址以外還有哪些?新砦二期文化的分布范圍究竟有多大?在新砦二期文化遺址分布范圍內 , 能否進一步劃分聚落等級?最終 , 必須從新砦田野考古出發 , 對上述問題一一作出解答 , 這才是今后應該聚焦的方向 。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河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編輯:陳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