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諾貝爾文學獎的獲得者赫爾曼·黑塞 , 是一位漂泊、孤獨、隱逸的作家 , 也愛好音樂與繪畫 。 人們比較熟悉他的長篇小說 , 如《悉達多》《荒原狼》《玻璃球游戲》等 , 其實他還有一些耐人尋味的短篇小說 , 如《一個叫吉格勒的人》 , 以短篇幅承載其在長篇小說中關注的大主題:在現代物化的文明社會中 , 人難以逃避異化與分裂的命運 , 如何才能追求和諧完善的自我?
我猜想“吉格勒”這個名字在歐洲 , 大概就像“鵬程”“秀英”在中國一樣普通 , 黑塞顯然是想用這樣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名字來描述一種普遍的人格與命運 , 正如魯迅筆下的阿Q與卡夫卡《城堡》中的K 。 吉格勒像其他每個人一樣 , 自認是一個獨特的人 , 實際上他卻只是一種“樣本”:“他就像我們每天在街上所見到的那些人 , 臉孔我們永遠無法真正記得 , 因為他們全都有同樣的臉孔——一種集體性的臉孔 。 ”
讓我們來看看這個“樣本”的穿著 。 在外表上 , 吉格勒以穿著出名 , 他的穿著往往超出自己的經濟能力 , 趕上每年的時髦服裝 。 對于自己實在趕不上的每月或每季的時髦服裝 , 他采取一種輕視的態度 , 認為是愚蠢的做作 。 外出時 , 他穿上有布扣的新衣服 , 拿著細長優雅、涂紅漆的手杖 。 參觀歷史博物館時 , 他在一個玻璃盒前停留 , 只是因為盒子里很清楚地映出他的身影 , 便于他小心又非常滿意地檢視自己的上衣、褲子以及領帶 。 估計他一番檢視后得出的結論 , 正符合魯迅《藤野先生》中的名句:“實在標致極了 。 ”欣賞完自己后 , 他對眾多展品感到厭煩 , 開始打哈欠 , 頻頻看表 , 并不恥于顯露自己的表 , 因為他的表是父親留給他的純金表 。
吉格勒穿上新衣、戴上金表后的沾沾自喜、顧影自憐 , 對于得不到的東西的酸葡萄心理 , 都讓我們看到人類普遍的虛榮自戀與可悲可笑 。 如果黑塞一直這樣寫下去 , 我們會看到一個頗具寫實性、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典型形象 , 但黑塞卻筆鋒一轉 , 以荒誕的想象賦予這個人物荒誕而悲涼的結局 。
在一種漫不經心的狀態里 , 吉格勒從歷史博物館偷拿了一粒黑色的小藥丸 。 在餐館等菜時 , 由于百無聊賴 , 他吞下了這顆藥丸 , 由此竟然獲得了能聽懂動物語言的超能力 。 在動物園里 , 他看到一只大猩猩對他眨眼 , 溫和地對他點頭 , 并且以一種深沉的聲音說:“兄弟 , 好嗎?”一只莊嚴的麋鹿則用沉默的凝視表現出尊嚴、認命、憂傷的神色 , 并且對這位訪客表現出一種高傲又嚴肅的輕蔑 。 他注視著金黃獅子的眼睛 , 獲知荒野的美妙無垠:在荒野中沒有獸籠 , 沒有人類 。 他看到一只茶隼棲息在一根枯枝上 , 顯得高傲卻孤凄 , 凝結在憂郁的情緒中 。
【藥丸|黑塞的黑色小藥丸】在古老的神話中才會出現的超能力 , 帶給吉格勒的并非幸運和財富 , 而是絕望與羞愧 。 他在動物們清澈的眼睛里 , 照見了包括自己在內的人類的丑陋與浮華:一群墮落又作假的衣冠禽獸 , 似乎是所有動作的丑陋混合 , 其中也有他自己 , 戴著帽子 , 拿著手杖 , 戴著金表 , 穿著最好的衣服 , 卻是一種可笑又討人厭的甲蟲 。 于是他把手杖丟進樹叢 , 扔了手套 , 又扔了帽子 , 脫下鞋子和領帶 , 哭泣顫抖著靠在麋鹿籠子的橫木上 。 這時候一群人聚攏來 , 警察抓住他 , 把他送到了瘋人院 。 對于人群中的覺醒者 , 人們最擅長的就是說他瘋了 , 然后把他送到瘋人院或刑場 。
應當說 , 小說結尾處吉格勒的自省 , 只屬于黑塞這樣的智者 , 而非吉格勒這樣的“集體性臉孔” 。 康德將啟蒙定義為有勇氣運用自己的理性 , 但理性并非人天生就擁有 , 必須通過閱讀、思考并結合自己的人生體驗 , 在思維訓練中逐步獲得;之后才能考慮是否有勇氣去運用 。 沒有理性 , 勇氣只會讓人更加愚蠢和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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