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之窗|這些原來都是書法偽常識

作為最具民族特色的傳統藝術門類之一 , 書法在當下的中國依然影響甚廣 。 除卻為數不少的專門從業者 , 喜好欣賞乃至有意揮毫潑墨者 , 更是一個無法確切統計的龐大群體 。 故而從嚴格意義上說 , 書法并非乏人問津的古老遺產 , 而是深深嵌入到中國人基因中的獨特文化實踐 。
不過 , 與龐大受眾的熱切需求不匹配的是 , 如今飄蕩于講堂會場 , 游走于市肆坊巷的各式所謂書法常識、技法、口訣、經驗、心得等 , 其實充斥著程度不一的失實與錯謬 , 以致誤入歧途、虛耗光陰的事例不絕于耳 。 這既說明了高等書法教育還有許多未盡之力 , 也反映出書法這一古老的藝術形式有待更準確、更深入的開掘 。 基于此 , 倘循著先“破”后“立”的邏輯順序略加厘清 , 則“解放思想 , 實事求是”這八個字 , 仍是確切無疑、歷久彌新的箴言 。
疫情之下 , 山東大學文學院別出心裁組建師生互動小組 , 六十多名在職教師積極參與 , 以舉辦主題沙龍的形式 , 開展多彩活動 , 紓解學生情緒 , 反響熱烈 。 針對上述問題 ,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山東大學文藝美學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青年教師陳碩 , 在他帶領的“藝文類聚”小組的第一次活動上 , 就書法學習中的若干問題與學生展開了深入交流 , 特別是“拆”了不少書法偽常識——
|文化之窗|這些原來都是書法偽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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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偽常識橫行“三個凡是”不可取
時下流行的書法偽常識難以一一列舉 , 其中尤有代表性者 , 主要有五類 , 以下稍述其名目 , 并附辨正 。
其一 , 技法方面 。 如將筆法等同于“中鋒”加“提按” , 將用筆動作集中于筆畫的首尾兩端與轉折處 。 這類謬解源于作者只關注到唐代顏真卿、柳公權以來的部分范本 , 同時受到許多明清論者解讀的誤導 , 對“中鋒”“提按”采取了絕對化、機械化的解讀 。 故而忽略了作為一個柔軟圓錐的毛筆所必然具有的“八面出鋒”的物理功能 。
其二 , 工具方面 。 如堅持必須使用羊毫筆、生宣紙才能練字 。 考察中國的文具發展史可知 , 在歷史上的大部分時期 , 是硬毫筆、無墨暈效果的紙張(或絹帛等絲織物)主導了書寫行為 。 今人熟知的古代名作如《蘭亭序》 , 其實與羊毫筆、生宣紙是沒有任何關系的 。 此二者成為書法創作的主導性工具 , 大致是清中后期以來的事情 。
其三 , 書寫實踐方面 。 如認為只有寫好唐楷才能再去寫其他字體 , 以及簡單地把練字時間的長久等同于技藝的深厚 。 關于前者 , 需要了解在漢字的發展過程中 , 草書先于行書成熟 , 行書先于楷書成熟 。 這也就意味著 , 漢魏六朝時期一眾精于行、草的書法家(如“二王”) , 是不可能先去學習唐楷的技術而后才作行、作草的 。 關于后者 , 啟功有一則論書札記 , 說理透辟:“所謂工夫 , 非時間久、數量多之謂也 。 任筆為字 , 無理無趣 , 愈多愈久 , 謬習成痼 。 惟落筆總求在法度之中 , 雖少必準 , 準中之熟 , 從心所欲……”
其四 , 歷史知識方面 。 如簡單地認為古代文字遺跡都出自書法名家之手 , 且都值得取法 。 其實 , 在大多數歷史時期 , 并不存在現代意義上的書法家 。 而數量龐大的古代文字遺跡 , 也不能一概而論:其中有像《蘭亭序》《九成宮醴泉銘》這樣出自確切的書法名家之手的;也有像《禮器碑》《張猛龍碑》這樣應由彼時的善書者執筆的 , 只不過其名未傳;但還有不計其數的字跡制作者(包括書寫者、鐫刻者、鑄造者、摹寫者)是下層文人、工匠甚至低識字群體 , 涉及的字跡包括器物款識、竹簡木牘、敦煌文書、墓志造像、磚瓦陶文等 。 自然 , 以上并非都是名家力作 , 也難都被冠以“書法”之名 , 進而被學書者不加辨識、毫無策略地取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