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內出軌并生子 女方婚內出軌懷孕第三方會怎樣

女方婚內出軌并生子 , 誰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女方婚內出軌并生子 女方婚內出軌懷孕第三方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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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事說是就是是也不是,故事源于生活 , 生活遠比故事精彩很多 。
近日 , 看到了某法院的二審判決,很遺憾,維持原判,沒有支持要求女方婚內的出軌對象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 。
故事是這樣的 。
這是兩個自由戀愛人兒 , 認識不久并結婚 , 婚后不久并生子,生子不久,偶然的機會,,女方偷偷地去做了鑒定,原來是前男友的 , 男方將信將疑,直到后來的后來才真的知道孩子不是男方的 。
【女方婚內出軌并生子 女方婚內出軌懷孕第三方會怎樣】因為婚后,女方并沒有與前男友斷絕 , 曖昧關系仍在 。
孩子養著養著不是男方的 。
可想而知,男方的崩潰 , 天王老子,咱也得出口氣 。
男方是克制的,并沒有發生肢體沖突 。
男方萬念俱灰,不得不面對現實 。
匆匆之間,與女方簽署了《離婚協議》,了卻了這個事,但雙方并沒有在協議中載明關于孩子不是他們的條款,至于是不是男方還是想留一絲念想,畢竟男方沒有去做親子鑒定 。
協議中有一條:女方支付“補償金50000元” 。
額外,女方寫了一張20000元的借條 。
日子如流水,匆匆太匆匆 。
女方支付補償金后,在“借條”的約定期滿后,女方拒絕支付 。
經查詢 , 女方不僅與婚內出軌對象迅速再結婚 , 且把孩子的姓氏名字都改了,沒有經過男方同意 。
男方心中的怒火再次被激發 。
溝通無果后 , 男方拿起法律的武器,主張自己的權利 。
有時候,真的有理,真的沒據 。
“借條”雖在,但并非實際借款,僅僅寫著借條 。這條路走了,走不通 。
請求返還撫養費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 法院以“離婚協議書上載明的補償金50000萬元 , 已足夠抵充原告支付的撫養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 男方另行主張賠償的訴訟請求 , 本院不予支持 。”
二審“被上訴人女方已對男方的精神損失作出了賠償,且數額合理,男方就同一事實再主張女方婚內出軌對象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
就此案結 。至于男方是否還會提起其他訴訟,尚不得而知,但問題解決了嗎?似乎沒有吧 。
故事夠出奇吧 , 抱在懷里的孩子,全家都沉浸在喜得貴子的幸福中,突然被告知孩子不是你的,天不崩地也裂呀 。
回過頭來看看這個案件,還有幾分拔涼的 。
我們常聽說 , 男人出軌如何被要求賠償的事,但這個案件呢?是不是有一種刮目相看的感覺 。但我告訴你,世界無奇不有呀 。這僅僅是某一個案件而已 。故事多著哩 。
那么,從這個案件中我們得到什么啟發呢?
一是,《離婚協議》不能隨便簽字,在民政局備案的協議你說存在欺詐脅迫 , 這個證明起來非常有難度 , 幾乎不可能 。
二是 , 看清條款的意思表示再簽字,別稀里糊涂,不是你認識是就是 , 不是就不是的 , 每一個字眼都可能導致不可逆轉的后果 。
三是,借條借條,那就得有借條+付款才是一份真借條,否則那就是不可能的 。若是想實現目的 , 那就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比說寫額外的補償款 。
四是,法律規定對于有過錯的一方可以主張損害賠償,但數額方面 , 真的不容樂觀,筆者認為當下的不超過5萬的規定,不足以懲戒過錯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