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內出軌生下孩子算犯罪嗎 老公出軌生子在法律上怎么辦

男人包養情婦并生下小孩的情形在現實中并不少見,不少學習過一些法律知識可能會認為男人的這種行為屬于犯罪,犯了重婚罪 。但僅僅是因為出軌生下孩子并不能簡單的判斷為重婚罪 , 重婚犯罪有其判斷的標準和法定條件 。
男方婚內出軌生下孩子這種情形,與重婚犯罪的行為特征相像,想要正確認識其是否為犯罪,首先需要知道何為重婚罪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

男方婚內出軌生下孩子算犯罪嗎 老公出軌生子在法律上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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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內出軌生下孩子算犯罪嗎 老公出軌生子在法律上怎么辦】重婚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現象,在處理重婚案件時,罪與非罪的界限往往難以區分 。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區分重婚罪與非罪的界限 。
要區分重婚罪與有配偶的婦女被拐賣而重婚的界限 。
近幾年來 , 拐騙、販賣婦女的犯罪相當嚴重 。有的婦女已經結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騙、販賣后被迫與他人結婚 , 在這種情況下,被拐賣的婦女在客觀上盡管有重婚行為,但其主觀上并無重婚的故意,與他人重婚是違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騙或強迫的結果 。
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的界限 。
姘居 , 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關于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復》中指出:“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顯只是臨時姘居關系,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后即結束姘居關系的,則只能認為是單純非法同居 , 不能認為是重婚 。”
從情節是否嚴重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
在實踐中,重婚行為的情節和危害有輕重大小之分 ,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 , 不認為是犯罪 。所以 , 有重婚行為,并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 。只有情節較為嚴重,危害較大的重婚行為,才構成犯罪 。根據立法精神和實踐經驗,下面兩種重婚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 。實踐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象時有發生 。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于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 , 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
(2)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 。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生的 。一方知道對方還健在 , 有的甚至是雙方一同外流謀生 , 但迫于生計,而不得不在原夫妻關系存在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 。這種重婚行為盡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會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知道了何為重婚罪,那男方婚內出軌生下孩子是否算犯罪就要根據具體的情形來判斷:
如果說男方婚內出軌,與第三者以夫妻關系同居,那這種情況,即使不用生下孩子也構成重婚罪,女方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維權;
如果僅僅是男方一夜情與第三者生下孩子,這種情形不屬于重婚罪 。
男方婚內出軌生下孩子無論如何也是不忠于婚姻的表現,女方如果一味挽回并不一定帶來好的效果,拿捏不定主意可以找個婚內出軌專業的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