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畢業后第一份工作,我把老板送上被告席( 五 )


注冊資本特別少的公司 , 日后發生糾紛的時候承擔責任的能力可能也比較低 。
存續狀態異常的公司千萬別去 , 否則隨時要面臨公司“跑路”的風險 。
存在多個法律糾紛的公司要特別警惕 , 公司可能存在經營不規范的地方 。
問題2:如果已經拿到offer , 公司能變卦嗎?
陳強:在你接受offer之前 , 公司一般可以隨時撤銷offer , 除非offer上寫了回復截止日期;在你接受offer之后 , 公司這時候想收回offer , 應該給予違約賠償 。
問題3:簽完offer , 還未入職的情況下 , 我可以毀約嗎?
陳強:如果你只是接到了offer , 但并沒有回復公司表示接受offer , 那這不叫毀約 , 叫來去自由 。
如果你接受了offer再反悔 , 公司有權要求你支付違約金 。 但如果offer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理論上不能超過公司實際損失的30%) , 可以讓法院來調整 。
問題4:在簽訂合同之前 , 應該向公司方確認哪些信息?
陳強:與自己工作相關的各種信息都要和公司溝通確認 , 包括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資福利計算方式、是否需要加班、加班時間、加班工資計算方式等等 。
問題5:如果應屆生此前是實習狀態 , 在拿到畢業證以后 , 公司遲遲不簽訂合同 , 應該怎么辦?
陳強:畢業后應該主動找公司溝通 , 盡快簽訂勞動合同 。 沒有勞動合同 , 維權難度會提高很多 。
如果與公司溝通無果或公司一直不簽訂勞動合同 , 也別太慌張 , 注意保存好自己按時按量為公司提供勞動的證據(打卡記錄、工作日志、相關的微信聊天記錄、工作證……) , 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 , 社保繳納證明等 , 日后發生糾紛的時候 , 即便沒有勞動合同 , 這些證據也可以幫助你認定和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 從而保障自己應得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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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6:過了試用期 , 公司卻拖延轉正怎么辦?
陳強:如果不存在考核不合格等情況 , 約定的試用期結束后 , 就應該享受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式員工待遇 。 勞動法對試用期有很嚴格的限制 , 公司不能隨意延長 , 也不能隨意解雇試用期員工 。 如果出現公司拖延轉正的情況 , 應該主動找公司溝通 , 保存好溝通證據 。 如果真的遇上公司隨意解雇你 , 一定要有勇氣維權 。 公司如果在試用期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等比較主觀的理由辭退勞動者的 , 絕大多數情況下會被判定屬于違法解除 , 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
問題7:如果公司以不能勝任職位為由把我辭退 , 應該如何索要補償?
陳強:公司想以“不能勝任”職位為由解雇員工 , 流程實際上是相當復雜的:先證明不能勝任工作(往往需要有明確客觀合理的考核制度作支撐);再經過調崗或培訓 , 證明仍然不能勝任工作;提前30天通知員工(否則要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并事先通知工會;成功解雇后 , 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
如果公司在以上流程中有不合法不合規的地方 , 要勇敢協商或維權 , 司法實踐中公司用“不能勝任工作”來解雇員工絕大多數情形會被認定為違法解除 , 勝訴率一直很低 , 在北京和上海甚至都不到10% 。
問題8:如果公司發的工資比事先承諾的少 , 應該怎么辦?
陳強:公司如果沒有足額支付工資 , 在符合以下兩種情形時 , 勞動者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 并要求公司額外支付一筆法定的經濟補償的 。 ①是勞動者有證明雙方關于工資標準相關約定的證據 , 如勞動合同等 , ②是單位拖欠工資達到一定周期且雙方沒有就延期工資支付達成一致意見 。 一般來說 ,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達到一個工資支付周期 , 也就是一個月 , 被認定為法定情形中的“未及時支付”的概率比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