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遙買杖》是古代的寓言故事,作者沈括,它講述了一個殺人逃犯的故事,李遙因殺人逃離他地,卻因為買了另一個殺人犯的拐杖而被捕歸案,真是一件很蹊蹺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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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遙買杖》原文
隨州大洪山作人李遙,殺人亡命 。逾年 , 至秭歸,因出市,見鬻柱杖者,等閑以數十錢買之 。是時 , 秭歸適又有邑民為人所殺,求賊甚急 。民之子見遙所操杖,識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執遙驗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備至 。遙實買杖,而鬻杖者已不見,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詰其行止來歷,勢不可隱 , 乃通隨州,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 。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因緣及其隱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
【注釋】
隨州:地名 , 在今山西介休縣東 。
逾年:第二年.
秭歸:地名,在今湖北省西部 。
至:到
【《李遙買杖》原文及注譯】數:幾
是:這
適:正好 , 恰好
為:被
驗:檢驗
榜掠備至:受盡拷打 。
實:確實
通:押送到 。
敗:敗露 。
怪:對..........感到奇怪
【譯文】
隨州大洪山鎮有個叫李遙的人 , 他殺了人后就逃亡外地 。過了一年,李遙來到秭歸,在城中的集市上 , 他看到有個在出售拐杖的人,因為價錢便宜,就用幾十枚銅錢買了下來 。這時秭歸城中恰好又有一個村民被人所殺 , 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兇手 。被害人的兒子在街上看見李遙,識出了拐杖,說:“這是我父親的拐杖 。”于是就向衙門報了案 。衙役們把李遙逮住 , 經驗證,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盡了 。李遙確實是買的拐杖,然而賣拐杖的人已不見了,李瑤無法還給自己清白 。官府于是又對李遙進行審問 , 問李遙是哪里人,李遙知道無法隱瞞,就說出自己的真實住址 。秭歸縣衙與隨州地方官府取得聯系后 , 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殺人潛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殺人案告破 。最終不知道那個賣拐杖的人是誰 。集市上的人千千萬萬,而李遙恰巧遇到賣拐杖的人,就此牽連到他的過去導致隱情敗露,這一件事也真的蹊蹺啊 。
文學常識選自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十一》
說“官” 。在古代,做官的可統稱為“官吏”,但有時“官”與“吏”是兩個概念 。“官”是朝廷任命的,縣官為七品銜 , 俗稱芝麻官 。上文“遂告官”,此“官”指官府,官府的頭頭就是縣令或州官 。而“吏”是官府中的辦事人員或差役 。上文“吏執遙驗之”中的“吏”,即差役 , 實際上是“吏執遙令(縣官)驗之” 。又,《石壕吏》:“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其中“吏”也是指差役 。
作者介紹沈括(1031年-1095年)[1],字存中 , 號夢溪丈人,漢族,杭州錢塘縣(今浙江杭州)人,北宋官員、科學家 。
沈括一生致志于科學研究,在眾多學科領域都有很深的造詣和卓越的成就,被譽為“中國整部科學史中最卓越的人物” 。其代表作《夢溪筆談》,內容豐富,集前代科學成就之大成,在世界文化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被稱為“中國科學史上的里程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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