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亮:北宋時期宰相、文學家,他有著怎樣的人生經歷?

曾公亮(999年-1078年),字明仲,號樂正 。泉州晉江縣人 , 北宋政治家、文學家 。下面歷史資料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介紹 , 接著往下看吧 。
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年),曾公亮登進士第,授會稽知縣 。他自地方官員累升至知制誥、翰林學士、端明殿學士、參知政事、樞密使等職,在嘉祐六年(1061年)以吏部侍郎、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正式拜相 。宋英宗即位后,加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 。宋神宗即位后,再加至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昭文館大學士,累封魯國公 。之后因年邁罷相,帶司空兼侍中出鎮河陽三城 , 又判永興軍,最終以太傅致仕 。元豐元年(1078年),曾公亮去世 , 年八十 。獲贈太師、中書令,配享英宗廟廷,賜謚“宣靖” 。宋理宗時為昭勛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曾公亮曾與丁度承旨編撰《武經總要》,為中國古代第一部官方編纂的軍事科學百科全書 。

曾公亮:北宋時期宰相、文學家,他有著怎樣的人生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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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仕途遷升
曾公亮為刑部郎中曾會次子,他自少時起就頗有抱負,且器度不凡 , 為人“方厚莊重,沈深周密” 。
乾興元年(1022年),曾公亮受父命奉表晉京祝賀宋仁宗登基,仁宗任命其為大理評事,但他立志從正途登官,不愿以斜封入仕 , 故未赴調 。
天圣二年(1024年),曾公亮以進士甲科及第,被授為越州會稽知縣 。
天圣六年(1028年),曾公亮治理鏡湖,立斗門,泄水入曹娥江 , 使湖邊民田免受水澇之苦 。之后因父親在會稽境內買田,曾公亮被貶官監湖州酒 。
為官有能
數年后,曾公亮入京任國子監直講,后改任諸王府侍講 。不久,升任集賢殿校理、天章閣侍講、知制誥兼史館修撰 。一年后 , 應當按照舊例考試館職,曾公亮憑借進獻自己所寫的文章,就免試被授為集賢校理、天章閣侍講、修起居注 。提升天章閣待制,賜予金紫衣 。
在此之前,待制不改變服裝 , 仁宗當面賜給曾公亮金紫衣,說:“朕于講席賞賜你,是由于尊重寵愛儒臣 。”曾公亮于是以知制誥官兼任史館修撰,再改為翰林學士、判三班院 。三班院的屬吏多而雜,如果不加以賄賂就辭謝不可 , 貴族子弟大多依靠勢力請求拜見 。曾公亮選取前后章程,依據情況辦事,屬吏不能插手 。
曾公亮后以端明殿學士職知鄭州,他治理政事有才能因而聲名在外,盜賊全部逃竄到其他州縣,以至于轄境之內出現“夜不閉戶”的現象 。曾經有朝廷使者因在鄭州境內丟失財物,移書曾公亮,詰查有盜賊一事,曾公亮上報:“我所轄境不窩藏盜賊,恐怕是被隨從藏匿起來 。”使者進行搜查,果如曾公亮所料 。
曾公亮:北宋時期宰相、文學家,他有著怎樣的人生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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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成練達
皇祐三年(1051年),曾公亮升翰林學士、知開封府 。不久后,升任給事中、參知政事(副相) 。又加禮部侍郎,改拜樞密使 。
嘉祐六年(1061年) , 曾公亮升任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職)、集賢殿大學士 , 與另一宰相韓琦共同主持朝中政事 。
曾公亮明練文法 , 為官多年 , 熟知朝廷臺閣的規章制度,首相韓琦經常向他詢訪相關規制 。仁宗末年,韓琦請求確立國儲,與曾公亮等共同商定大計 。
密州民田盛產銀,有人偷取銀錢,大理寺判定他們為強盜 。曾公亮說:“這是禁物,偷銀雖然是強盜行為,與從百姓家中盜取財物有區別 。”為此事展開爭論,于是就下達給有司議論,比照搶劫盜竊財物的法律 , 盜取銀子不判死刑 。起初,東州人大多因此法被處死刑,從這以后就沒有死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