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對立?老子之“道”與孔子之“仁”有何辯證性關聯( 四 )


老子的救世良方 , 雖然深入到人性的底層 , 卻忽略了文明進化的規律 。 他所描述的是原始生民追求基本生存階段的人性狀態 , 人類一旦滿足了基本生存需求 , 必然開始關注精神需求 。 這種進化 , 既推進了人類文明的發展 , 也刺激了“富與貴 , 是人之所欲”“貧與賤 , 是人之所惡”(《論語·里仁》)的欲望膨脹 。 人類在由群居到部落、由部落到國家 , 群體無限擴張 , 為了保障權利的平衡 , 限制膨脹的私欲 , 調節群體的和諧關系 , 必然產生與之相適應的強制性秩序 , 否則“禮樂不興 , 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 , 則民無所措手足”(《論語·子路》) 。 這也是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 。 由儒家分蘗而生的《荀子》凸顯禮制 , 強調“禮法并施” , 凸顯儒法合流 , 直接影響了《韓非子》的產生 , 從而成為中國古代法制的早期理論依據 。
孔子以“仁”為核心 , 試圖重構仁義禮智 。 在治政上 , “道之以政 , 齊之以刑 , 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 , 齊之以禮 , 有恥且格”(《論語·為政》) 。 以法令制度引導百姓 , 建立統一的量刑標準 , 使之免于刑罰而恥于作惡 , 以刑止刑;以道德仁義引導百姓 , 建立統一的禮義制度 , 使之恥于無禮而至于仁德 , 以德弘德 。 德治與法治互相依存 , 使百姓畏懼刑罰 , 追求至善 。 在修為上 , “入則孝 , 出則悌 , 謹而信 , 泛愛眾 , 而親仁”(《論語·學而》) 。 孝敬長輩 , 友愛兄弟 , 誠信立身 , 博愛眾人 , 從而踐行“仁” 。 將自己鍛造為兼顧家國、道德立身、文質彬彬的君子 。 唯此 , 才能建構一個“君君臣臣 , 父父子子”的政治秩序和諧、家庭倫理和諧的社會 。
其實 , 孔子對偽飾的世風也大為不滿 , 曾憤怒地說:“我未見好仁者 , 惡不仁者 。 好仁者 , 無以尚之;惡不仁者 , 其為仁矣 , 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 。 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 。 ”(《論語·里仁》)這說明兩點:第一 , “好仁”“惡不仁”必須出自生命的自覺 , “真知仁之可好” , 否則就是滿口仁義而性不至善的偽君子;第二 , 每人都具有“好仁”“惡不仁”的先天條件 , 所以難以見到“好仁”“惡不仁”的真正君子 , 不是不能 , 而是不為 , 普遍缺少一種生命的自覺 。 可見 , 孔子論“仁” , 也強調出乎“本心” , 反對偽飾巧智 。 “巧言令色 , 鮮矣仁 。 ”(《論語·學而》)真正的仁 , 并非巧言令色 , 嘩眾取寵 , 而是出乎“本心” , 毫無偽飾 。
概括地說 , 老子論“道” , 強調人性的本然狀態;孔子論“仁” , 強調社會的應然狀態 。 在理論邏輯上 , 老子從道德人心的角度 , 企圖救贖異化的人性;孔子從倫理教化的角度 , 企圖重構崩潰的秩序 。 在價值取向上 , 老子之“道”以具體的社會之“德”為理論歸趣 , 其抽象哲學觀與社會價值觀并無判然界限;孔子之“仁”以社會之“道”為理論指向 , 其社會價值觀與抽象哲學觀也無判然界限 。 二者構成理論上的互補關系 , 價值觀上的辯證性關聯 。 (完)(_原題為:老子之“道”和孔子之“仁”)(文章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劉運好
責任編輯:崔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