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需要哪些東西 辦理離婚需要什么東西


辦理離婚需要哪些東西 辦理離婚需要什么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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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2、雙方的結婚證 。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辦理離婚需要哪些東西 辦理離婚需要什么東西】5、《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