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為什么被稱為暴秦

秦國強盛以后,他們的軍隊被稱為虎狼之師,國君被成為虎狼之君 , 意指秦國的兇狠 。當然,這在當時肯定不是什么好的形容詞 , 等秦朝建立后,又被貼上了一個“暴秦”的標簽 , 那秦國真的只有“暴”沒有”仁“嗎?我們還是要弄清楚暴秦的由來究竟是怎樣的,這次就準備和各位簡單介紹下秦國歷史上的仁君,以及為何在古人眼里秦朝最突出的還是這個”暴“字,想了解的朋友可以來看看 。

秦朝為什么被稱為暴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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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國歷史上的仁君那篇讓筆者不淡定的文章所及的秦國歷史上的五位仁君,說的是:開國君主襄公、春秋五霸之一的穆公、倡導并遂行商鞅變法的孝公、鼎定戰國后期霸主地位的昭襄王,和,最終實現大一統的始皇帝 。
襄公立國 , 但凡知曉相關歷史,就會明白 , 那是通過戰爭手段實現的——西周末年,周幽王“烽火戲諸侯”、獨寵褒姒、廢儲另立,激出變亂,致宗廟崩摧;緊鄰的“天子附庸”、“行政級別”僅為“大夫”(不是諸侯)的“秦邑”首領也就是后來的“襄公”,率本族子弟兵“勤王救駕”,又護送周平王東遷,周平王論功行賞、投桃報李,將其封為“伯爵”諸侯……整個過程中,“智”、“勇”,都當得;“仁”在何處,卻不易察;非要拉扯,恐怕“忠”字會更貼切——對周王室的“忠” 。戰爭、開國,就算能跟“仁”扯上關系,該也不在主流;用“仁”來形容任何一位開國君主,就我國歷史而言,不敢說“謬”,但至少算不得“全面”,更說不上是褒揚 。
再說穆公——“東平晉亂,以河為界 。西霸戎翟,廣地千里……”這是經典史籍《史記》借其后世之口對其人歷史功績的形容 。平、霸……這樣的詞匯 , 跟公共認識的“仁”,能扯上關系?三置晉君,不管出于何等緣由,都肯定是“干涉別國內政”,且是即立君位這樣的頂級干涉;何談“仁”?秦晉之好,讓一個女子為政治需要先后嫁給一對親侄叔,簡直有悖人倫,“仁”在哪里?還有,未必人盡皆知的——死后多達一百七十七人的殉葬!
秦朝為什么被稱為暴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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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殉”早已普遍成為“遙遠歷史”的公元前七世紀后期(秦穆公卒于公元前621年 , 歷史上全面廢除“人殉”最晚也是在四百多年前的周王朝建立之初)!這能叫“仁”?!
孝公 , 就是用“東平晉亂 , 以河為界 。西霸戎翟 , 廣地千里……”形容穆公的后世傳人 , 或許相比前面兩位 , 個性上更趨于“仁”;但其所著力推動、堅決踐行的“商君之法”(商鞅變法) , 卻是在史冊上盡書血淚、當世乃至后世都談之色變的“嚴刑峻法”!其在位二十余年間 , 倚仗這套令人發指的嚴刑峻法短期促發的國力、軍力激增 , 多次對外用兵 , 攫取大片土地……戰爭!又是戰爭!還是戰爭!!戰爭與“仁”,是怎樣的關系?能夠怎樣“辨證”?把戰爭換成亙古未有的嚴刑峻法及其鐵血踐行呢?或許,嬴渠梁,作為一個人,可謂“仁人”;但秦孝公,卻很難對等地認為是“仁君”吧 。
昭襄王(宣太后之子),在位五十六年(紀年),以“會盟”為名扣押楚王(懷王),并長期囚禁,致其困死于秦國——使詐行強、破壞外交誠信、踐踏別國尊嚴,說“耍流氓”都不為過 , 使秦國背上了“虎狼”之名……這叫做“仁”?長平之戰 , 坑殺四十萬俘虜,沒有君主的允準或默許,哪個將領敢為之?這也叫“仁”?對打贏長平之戰這么大這么決定性戰役的將領(白起)一擼到底、詆毀迫害,及至逼死,也是“仁”?要說“就是”、“就是就是就是”,會不會覺得是腦子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