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證明_計劃生育證明在哪里開?

辦《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需要哪些材料一、廣州市戶籍人員辦《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 。
2、戶口簿 。
3、結婚證、離婚證等婚姻狀況證明 。
4、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已育者提供) 。
本市我區戶籍已婚育齡人員需要開具計劃生育證明的,應當向鎮人民政府、政府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提出申請 。
申請人材料齊全且經核實無誤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應當當場開具計劃生育證明,不能當場開具的,應當說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并在再次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完整材料后當場開具 。
二、非廣州市戶籍的流動人員辦《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 。
2、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居住證》或《居住證》辦理回執 。

計劃生育證明_計劃生育證明在哪里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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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計劃生育證明_計劃生育證明在哪里開?】《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流程:
1、申請人填寫《廣州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 將申請材料一并交受理機構審核 。
2、對申請人持有戶籍地衛生計生工作機構開具的真實有效的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或者申請人的婚育信息經廣東省全員人口信息系統或國家人口宏觀管理與決策信息系統(即國家PADIS平臺)核對真實無誤的,受理機構在《審核表》中簽注意見并蓋章存檔 , 同時簽發《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附件2,以下簡稱《證明》) 。
3、申請人的婚育信息與廣東省全員人口信息系統或國家人口宏觀管理與決策信息系統信息不一致或尚未建立的,由受理機構于2個工作日內向其戶籍地街鎮衛生計生工作機構發送協查請求,或者通過電郵、電話等方式核實,待戶籍地在7個工作日內核對真實無誤后辦理《證明》 。
4、申請人戶籍地街鎮衛生計生工作機構未按時回復或回復不掌握申請人信息的,受理機構要及時告知申請人,由申請人親自填寫《廣州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承諾書》,依據申請人的承諾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證明》 。
5、申請人生育行為的政策屬性根據國家、省市的最新政策口徑進行界定 。
申請時,申請人或其配偶已懷孕的,在不能出示生育登記或審批證明材料前 , 計劃生育審核暫不予通過 。
參考資料來源: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政府網-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
計生證明是什么